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设计服务比选公告 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拟对“中心消防设施设备维护设计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一名服务供应商,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中心消防设施设备维护设计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2.采购人: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3. 资金预算:约46万元(最终以财评为准)。 二、项目概况 资金为财政资金,设计报价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进行下浮报价。(最终以财评价格,下浮比例后结算 ) 采购项目简介:拟招标一家服务供应商将对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消防设施设备维护进行设计服务。依照招标人所提供的基础设计资料,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图(含概算),满足审批要求的BIM设计,提供全阶段的相关服务等工作。 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位于绵阳市游仙区芙蓉路北段13号,中心建筑物包括办公楼、教学培训、多功能厅、幼教中心、青年国际交流中心、活动场地等。总占地面积约2.9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拓展训练场地面积 3600平方米,场地绿化面积约7500平方米。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四、供应商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做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符合安全设计规范要求; 7.具备从事建筑设计丙级资质以上资质;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无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记录。 2.供应商未被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五、比选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8月30日起止2023年9月2日,工作时间每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5点,持个人身份证(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请另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递交至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场地管理部进行报名。 2.现场情况勘验.由参加比选者结合项目功能要求,自行勘踏现场测量并完成初步设计。 3.集中比选。已报名且符合条件的比选者请于2023年9月5日下午1点30分至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4号楼会议室参加集中比选(如时间日期变更另行电话通知)。比选现场需提供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响应文件需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及联系人方式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内应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该项目设计服务报价表; (4)该项目设计服务整体方案; (5)承接类似设计服务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公司鲜章/骑缝章),比选完成后恕不退还; 此公告将在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官网发布、以及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场地内公示。 联系电话:王老师 0816——2284429 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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